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心动态 >> 内容
租房提取实施社会反映良好
发布日期:2015-12-2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从12月1日起,我市实施了新的租房提取政策,通过采取与房地产登记部门联网核查信息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仅半个月,全市就受理职工申请1073笔,提取资金达到910.75万元,户均提取8488元,为减轻职工租房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确保政策有效执行,保障职工权益,中心各部门通力协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先后在常州日报、晚报,以及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全市主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篇次,同时,依托中心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新政内容,力求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尽力让职工群众知晓政策。二是培训到位。由负责政策制定的归集管理处牵头,对各分中心、办事处窗口进行业务培训,并通过操作演示,详细讲解操作流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控制点,着力提升业务办结能力。三是组织到位。在提取新政实施前,根据可能出现的集中提取情况,各服务窗口都提前做好应急定岗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12329热线及时更新服务题库,对客服人员进行再学习,确保政策回答准确。在新政实施的当天,12329热线共接待新政咨询110余笔,占全天服务量的20%。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