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了领取公积金,竟伪造了临时身份证,把自己原先常州的住址改成了一个南京住址。结果,他耍的这个小聪明,最终误了自己,在办理公积金领取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近日,这名男子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被警方处罚。
7月10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溧阳办理处来了一个20多岁男子,他说自己买了房子,要提取公积金还贷。可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这名男子并没有购房记录。随后该男子出门没多久,再次进入大厅,这次他称要转现提取公积金。男子行为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工作人员在收取材料后发现,该男子提供的是一张临时身份证,上面显示的住址在南京,但细看之后发现,这张临时身份证有问题。于是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核实,该男子提供的这张临时身份证系伪造。随后,男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这名男子的户籍在本地,前不久刚刚离职。离职后,他想提取公积金。但经咨询后得知,他这种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于是,他就伪造了一张临时身份证,将自己的住址改成了南京。因为按照规定,本地人离职后到外地工作的,可提取公积金。
据介绍,此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钟楼办事处也发生一起类似案例。两年前,市民徐某为了提取公积金,伪造了自己的户口簿,将自己常州户口改为镇江户口,后徐某被警方行政处罚。
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公积金是专属用于个人的住房保障资金,一般不可擅自挪作他用。外地户籍的人在常州工作,离职后到外地工作,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离职后在本地工作,则不可以提取。本地人户口迁往外地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遭遇重大疾病,或者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提前领取公积金。市民有关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可以打12329咨询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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