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切实保障好公积金资金安全,才能及时为职工购房提供方便。
今年上半年,公积金中心与市住建委紧密配合,将住房公积金信息与房产信息共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审批,此举从技术上有效预防了骗提骗贷违法行为。对非住房消费类及异地购买、建修住房等提取公积金(含提取还贷),10万元以上的,由过去委托银行审批调整为银行初审、公积金中心终审,进一步加强了审核把关。
公积金中心还启动了提取业务审计,已核查提取材料1万多份。对窗口审批人员发现的骗提行为,及时留置证据,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打击,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提取审计发现的骗提行为,调查取证,开展清退执法,目前已依法追回骗提资金280.9万元。
贷款逾期风险也得到了严格控制。公积金中心制定出台了贷款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并联合贷款业务承办银行,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催促、上门催收、记入征信系统、发律师函、诉讼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仅为0.15‰,有效保障了公积金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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