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全市金融和公积金新政解读暨银企对接会上,一些利好新政出台,为百姓带来购房便利。
信贷:最低首付30%,利率优惠30%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分行新闻发言人就当前房地产信贷政策作了介绍。他说,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缴纳半年即可申请房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言人说,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变原来规定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已用商业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已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可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增至40万
同时,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夫妻单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由原来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增加到40万元。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个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可多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开展使用缴存额抵冲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业务。
公积金提取:每年可提一次
对办理住房贷款职工,由原来正常还款一年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改为正常还款一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合计不超过一年的还款本息金额。此后每年可提取一次。
贫困职工可每年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
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开展使用缴存额抵冲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业务,进一步方便贷款职工。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缴存职工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材料可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因特殊情况致贫的缴存职工凭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等材料,可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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