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面临的购房困难,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积金贷款便利,近日,我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前不久,为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购房人在西宁市购买商品住房时,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查,并提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一步改善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按照我市这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调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提出根据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批复,自2014年9月1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40万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以缴存职工公积金缴交情况、首付比例、工资收入、购房总价等因素为依据进行综合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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