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心动态 >> 内容
淮安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二套房首付60% 利率上浮10%
发布日期:2011-07-2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淮安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二套房首付60% 利率上浮10%

 

    二套房首付60%,利率上浮10%,停放三套房贷款

    根据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所显示的借款人家庭住房贷款历史记录以及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书面查询结果作为依据。

    对比首套房商贷仍有较大优势

    那么,政策出台后对于购房者有何影响呢?以40万贷款,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算了一笔账。即使上浮10%的利率,对于市民来说,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仍比首套房商贷有优势。

    77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至4.90%,利率上浮10%后,40万元,20年期的贷款,市民每月还款额为2726.76元。

    商贷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目前是7.05%,同样的40万贷款和相同的20年还款时间,首套房的商贷每月还款额为3113.21元。

    这也就意味着,利率上浮10%后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每月仍比商贷首套房少还386.45元,优势仍然较为明显。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