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心动态 >> 内容
商品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发布日期:2010-10-09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商品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中国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