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随着城市的发展,部分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已较为强烈,有什么支持措施?
发布日期:2025-04-07

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住房公积金窗口也多次接到缴存人表达意愿,要求在改善性住房方面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负担的政策优势。根据上级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相关精神,本次政策调整文件规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帮助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买到好房子,提升居住品质。需要提醒的是,商转公贷款不在本次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内。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