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
发布日期:2024-11-18 |
答: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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