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本年度单位缴存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未主动做调整,会影响7月的公积金汇缴吗?
发布日期:2024-08-05

答:不会。为确保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并按时缴存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托收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未办理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为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的,将自动上调至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