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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阳市锦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溧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溧阳市锦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苏0481强清10号决定书),已指定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组成溧阳市锦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五楼,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1381508163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溧阳市锦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溧阳分中心(地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二楼208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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