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1-20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3〕苏0411破1号),已指定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清算工作组担任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薛冶路与辽河路交叉口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耀明,联系电话:1391583288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1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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