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腾达塑料容器有限公司 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9-26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腾达塑料容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苏0411破40号),已指定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常州腾达塑料容器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7号401室,联系人:陈太友,联系电话:1391505609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腾达塑料容器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1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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