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8-29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苏0413破42号),已指定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和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江苏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联络人:刘培银、陈婧,联系电话:18861688110、1990519070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2年9月5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坛分中心(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一路116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楼303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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