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一比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苏04破2号),已指定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与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江苏一比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B座18楼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律师、陈律师,联系电话:13122090887、1392108111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一比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2年8月24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地址: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2楼207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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