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东方盛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6-02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东方盛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苏0404破3号之二),已指定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常州东方盛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9楼,联系人:王文平0519-82069939、1360611645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东方盛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1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0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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