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纽尼科特(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15 |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纽尼科特(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经指定由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纽尼科特公司管理人,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建荣为负责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纽尼科特(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1年7月22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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