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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暂停受理线上按年提取还商贷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工作安排,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组织开展二代征信系统切换工作。受其影响,中心将暂停受理线上按年提取还商贷业务,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征信系统切换期间,职工到中心窗口办理“商转公”贷款或按年提取还商贷业务,须携带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当月贷款还款明细或当月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其他业务材料不变。职工凭个人信用报告办理“商转公”贷款或按年提取还商贷业务的,须在业务办理当场向中心出具征信承诺函。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日

友情提醒

一、职工线下办理按年提取还商贷业务的其他材料包括:

1、职工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近12个月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还贷明细(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须盖章);

3、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房产证(若为复印件,要求加盖银行业务章);

5、结婚证。

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主借款人或共同产权人或配偶均可办理。

二、职工提供本人当月征信报告办理按年还商贷提取业务,商业性住房贷款主借款人必须到场。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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