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2-10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2月的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当月托收延期至25日,涉及单位人员变更业务(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等)在25日前办理即可。 二、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根据业务办理类型将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至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收件箱:czgjjgjc@163.com 请务必备注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回复办理结果。详情可咨询12329。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0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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