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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兴纺织造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6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裁定常州兴纺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指定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兴纺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19年11月10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0)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向常州兴纺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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