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0404破申1号裁定受理常州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常州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该单位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职工请在2019年7月31日前到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1号一楼破产清算组或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0)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及时向破产清算组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