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3-02 |
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5]061号通知,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5%调整为3.50%;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5%调整为4%;下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35%调整为2.10%。 自2015年3月1日(含2015年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15年3月1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2015年3月2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