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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中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6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中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苏04破3号),已指定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中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宋文彬为管理人负责人(通讯地址:溧阳市迎宾路6号4层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亚丽、吴政阳,联系电话:13775250626、1772166131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中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5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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