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青百乔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03-03 |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青百乔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见附表),已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号典雅商业广场5幢3层,联系人:王烨,联系电话:1377561336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企业职工请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前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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