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大亚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7-24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大亚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苏0411破2号),已指定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大亚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迎宾路6号四楼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赵梦莹、仇雅南,联系电话:15061105027、1590614082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大亚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4年7月30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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