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军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 ||||||||||||||||||||||||
发布日期:2024-06-19 |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军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见附表),已指定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典雅商业广场6栋A座3楼江苏常辉律师事务,联系人:高久巍,联系电话:15961122365、0519-8961881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企业职工请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前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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