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途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 ||||||||||||||||||||
发布日期:2024-05-23 |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途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见附表),已指定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商务楼3号楼9楼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朱军浩 1392109536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企业职工请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前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3日 附表
|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