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梵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 ||||||||||||||||||||||||
发布日期:2023-09-21 |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梵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见附表),已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地铁大厦4楼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叶丽莎;联系电话:1516117152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企业职工请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前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1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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