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省市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
发布日期:2023-03-06 |
近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根据中指监测数据,2022年以来,已经有福州、中山等超20省市陆续出台政策,允许购买商品住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对此,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分析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允许其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有利于减轻购房者前期资金周转压力,有助于住房需求的释放。另一方面,对于意愿减少贷款支出的购房者来说,提取公积金亦为购房者提供额外资金,增加了可支付的首付比例。 优化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2022年以来多个城市出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一人购房全家帮”、 支持“商转公”贷款、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政策,加大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的同时,也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陈文静表示,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支持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城市或继续扩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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