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行住房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
发布日期:2022-09-28 |
9月2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先行先试,同时简化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条件。 何为“一人购房全家帮”?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这意味着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缴存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缴存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在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的自住住房购房款。缴存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直系亲属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缴存职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偿还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自住住房贷款,在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可以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直系亲属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不仅如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提高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提高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不高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25倍。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由不高于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提高到25倍。 延长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使用年限要求从20年延长到不得超过25年,即:申请贷款当年年份-房屋竣工年份≤25年。 为简化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条件,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申请准入,并全面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模式。对首套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以“认贷不认房”为原则,职工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记者 乔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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