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公积金有新变化 一年可多次提取用于支付房租 |
发布日期:2022-06-21 |
广西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变化。6月1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突出“惠民”特色,申请范围拓宽、提取频次增加、提取程序更简化,主要惠及办理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申请业务。 提取额度可提高 可多次提取 陆女士在南宁市青秀区租了一套房子,月租金1000多元,工作才两年,交了租金每月生活费所剩不多。“听说公积金可以提出来租房用,就去申请了。”陆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初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带着身份证过去,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上查询了租房备案、核对我的身份证后,就能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由于一年只能取一次用于租房的公积金,我一次就申请提取了8000多元,十几分钟到账,帮我缓解了很大压力。” 和陆女士一样,很多人无法预判房租会不会涨,家具会不会坏,因此希望一年内能多次提取租房公积金。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大力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通知明确,各市可根据当地市场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适当提高无自有住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同时,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额情况下,缴存人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受益人群更广 缓解加装电梯资金压力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强调“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统计,截至2022年3月,全区既有加装电梯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达1175.21万元。 为进一步助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通知明确,各市可根据当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总额及各级财政补贴情况,合理确定各楼层住户加装电梯提取额度。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之日起,在不超出本户提取限定额度情况下,缴存人可在三年内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此次公积金提取的申请人范围进一步拓宽,无住房公积金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本户加装电梯既定提取额度的,不足部分可由配偶、子女、父母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补足,将切实有效缓解缴存职工加装电梯资金压力,助力城镇老旧小区共同缔造,改善市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提取更加便捷 同时完善防范骗提套取机制 办理公积金的手续日益简化、便捷。查询公积金余额、进行房贷计算、异地转移公积金资金……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运行,缴存人足不出户,在手机上就能办理大量业务,切实解决市民辗转多个单位开具公积金证明材料“办事难”问题。 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也同样实现了申请提取材料简化,公积金提取不再“两地跑”。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在办理租房提取时不需要申请人再提供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办理既有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为切实防范骗提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通知要求,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信息共享机制,对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信息等骗提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要追回骗提或套取资金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姚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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