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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拟调至80万元
发布日期:2022-03-29

南宁房地产市场再次传来利好消息:南宁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将进行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公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30天。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这将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据悉,这是距南宁市公积金新政于1个月之内进行的第二次调整。今年3月1日刚刚调整的公积金新政中,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因为,目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实行的“先存后贷、存贷挂钩”政策,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及缴存时长挂钩,是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体现。进一步提高贷款最高额度也是对缴存金额稳定、缴存时间长的缴存职工获得更多公积金贷款福利的一种鼓励。

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后,公积金中心贷款发放量及资金使用率也将随之增加。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74.80%,相较于周边省区市处于中低水平,资金流动性风险较低,可用资金较为充足。目前,南宁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经调研,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昆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南昌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相比之下,南宁市目前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适中。

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切实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对南宁市商品房销售的支持力度,提升了缴存职工的购房能力,对南宁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温馨提醒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30天。该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4月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nnzfgjj@163.com。(记者凌剑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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