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将全部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2-04 |
1月31日上午,记者从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9月底前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肥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将全部公开。同时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审核。完成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形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初稿。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胡春武介绍,目前16个市、57个县(市)进入实质性编制阶段,合肥、淮南、马鞍山市形成规划初稿。制定《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对全省1239个乡镇负责人开展村庄规划培训,16个省级试点稳步推进,618个村庄开展规划编制。 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逐级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9月底前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评估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精心编制“一地六县”及与苏浙毗邻地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管理,促进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合肥市存量住宅用地将实现信息公开 过去一年,我省开展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完成治理94.29万套,完成率98.3%,为群众办证70.56万套,发证率73.5%,较好完成阶段性治理任务。2020年全年发布黄色以上地质灾害预警546次,转移受威胁群众12631户。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四五”时期,我省自然资源事业主要目标是: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更加深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更加有力;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和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省将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土地复合利用,推广节地技术、节地模式。加强建设用地标准审查。 对租赁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住宅用地和储备土地信息公开,指导重点城市合肥市做好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省市县三级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要求,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胡春武表示,我省将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深化土地二级市场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做好评估工作、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成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扎实做好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 (记者 余佼佼 实习生 刘语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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