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
发布日期:2020-05-20 |
日前,甘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呼应“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要求,通过提高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租房提取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帮助缴存职工切实解决住房问题,使其安心返岗,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支持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哪些人可申请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提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要件及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2020年1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每月最高可多提取157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可多提取3140元。 提取额度如何确定?承租兰州市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当年需要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承租兰州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2020年1月至6月月缴存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核定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对2020年3月9日前已办理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且月缴存额不足2000元的职工,职工可提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要件及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省资金中心审核通过后,补提2020年1月至6月的差额。 提取要件及办理时限:已婚缴存职工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单身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职工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提取资金即时到账。(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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