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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调整 五一前仍按原政策执行
发布日期:2020-04-24

5月1日,聊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将进行调整,其中贷款的部分条件有所收紧。“原政策截止时间是以收到的材料为准,还是以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市民热线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变更时间节点问题。

这名市民称,今年3月,他在聊城市区购买商品房一套,拟准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听说是公积金贷款5月1日后政策有变,所以询问一下政策变更时间节点问题,是以4月30日下班前收到的材料为截止时间,还是以4月30日下班前已经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他的合同备案已经3个星期还没完成,担心赶不上政策变化节点。

对此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疫情期间,为减轻贷款职工困难,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助力全市经济回暖,原定于2020年2月1日执行的《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推迟至2020年5月1日执行。2020年5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因此,如果贷款职工能够将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在5月1日前向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交了贷款手续,并且服务窗口已受理,该笔业务执行原政策。(全媒体记者 岳耀军)

2020年04月24日 16:11:00 来源: 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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