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措施 疫情导致经营困难企业可暂缓缴存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0-02-10

2月9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还款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忧,助力疫情防控,共克时艰。

记者了解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首先,减轻企业负担,对于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延期缴存或还款情况,《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可待疫情结束后缴存,因疫情造成的延期缴存,不超过三个月的,可视为正常缴存,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同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业务所需的相关资料期限可顺延三个月。

最后,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暂不转逾期、不计收罚息且不影响个人征信。

据悉,本措施自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i西安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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