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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市场:谱写美好居住新篇章
发布日期:2019-09-28

最近,赵括心情不错,“刚买了婚房,精装修、智能家居、明厨明卫”。相比赵括,赵括的爷爷更难掩兴奋之情,“当年,我是在结婚很多年之后,才分到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子,没有厨房、卫生间,条件很简陋,但也没得挑。赵括这一代人太幸运了。”其实,爷孙两代人住房条件的变化,也是无数中国家庭居住条件不断改善的缩影。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闯出了新路子。进入新时代,平稳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为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推动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谱写了新篇章。

住房市场制度确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北京、武汉等一些大城市人口增加速度比住房增加速度快一倍以上,住房条件十分简陋。据1952 年调查,武汉有36.58万人居住在棚屋中,约占全市人口的38%,有的区域人均使用面积仅1.08平方米。在上海,1956年还有100余万人住棚屋。上世纪70年代,大量知识青年回城,城镇人口在短时期内快速增长,住房短缺不仅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也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这方面潜力不小。”1978年9月,邓小平同志如是谈道。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指示,1979年,国家城建总局选择西安等5个城市试点,以土建成本价出售住房;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准许私人建房、买房和拥有自己的住房;1982年,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选择郑州、常州、四平、沙市4个城市,开展新建住房补贴出售试点,由政府、 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三分之一。

1994年,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逐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需要的主要渠道。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土地商品化是实现住房市场化的关键。从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城市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建立,再到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一系列改革,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条件。

住房供给大幅提升

1987年12月1日下午,深圳会堂人头攒动,议论纷纷。政府官员、企业家、经济学家等聚集在一起,共同期待着即将发生的历史事件。经过十几分钟的竞逐,拍卖官挥下枣红色的拍卖槌,新中国第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就被定格在了那一刻。

在深圳会堂拍下东晓花园项目地皮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便是中国的第一家房地产公司。1980年年初,该公司成立后不久,万科、绿地、碧桂园、万达、保利等一批知名房企也相继成立。

在城镇化的推动下,购房需求持续释放,房企数量迅速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为27303家,2004年激增到59242家,增长约116.98%。之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17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95897家,相比2000年增加了68594家,增长率为251.23%。

大量房企的相继成立,直接带动了社会就业。200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为971942人,2004年便增加到1585428人,同比增加了约61.3万人的就业量。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201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为2830960人,相比2000年增加了约186万人的就业量。

同时,房企的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200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额为4984.10亿元,2004年便增加到了13158.25亿元,增长164%。此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完成投资额不断增加,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完成投资额达到120263.51亿元,相比2000年增加了约11.5万亿元。

在市场化探索中,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啸……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考验。但我们欣喜地看到,大浪淘沙之后,房地产企业的风险意识更加强烈、治理能力愈加成熟、管理体系更趋现代化。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共计156家房企销售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其中,碧桂园全年销售额突破7000亿元,万科全年销售额突破6000亿元,恒大全年销售额达到5824亿元。此外,不少房企在稳固“基本盘”的前提下,开始多元化探索,养老产业、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成为房企的投资热点。

房地产企业的稳步发展极大缓解了我国住房短缺的局面,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2018年,我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71654.36万平方米,相比新中国成立初期每年新建住房1100多万平方米,增加了近17亿平方米。2018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平方米,相比1949年的8.3平方米增加了30.7平方米。

“租购并举”逐步落地

住房租赁是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特别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租赁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此后,《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陆续出台,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

租赁住房建设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城市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尤其是人口流入量大、住房价格较高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租赁住房建设,完善生活配套,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了职住平衡。

住房租赁市场全面发展。住房租赁试点稳步推进,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迅速,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租赁服务。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金融、财政、土地等配套政策;《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发展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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