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离婚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 |
发布日期:2017-12-06 |
宣城新规: 离婚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
记者从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昨日起,该市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再受理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阜阳物业维修金按建筑面积交存 新政下月执行 昨日,记者从阜阳市房产局获悉,新修订的《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实施,这是继合肥之后我省第二个执行新规的城市,将按建筑面积交存,整栋建筑物规划为地上多层(无电梯)的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整栋建筑物规划为地上高层(有电梯)的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交存;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单独确权的车库(位)、储藏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新标准适用于安置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 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标准,维修资金以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即2018年1月1日,以业主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间为准。这意味着,只要在该日期之后办证缴纳维修资金的,都可以按新政标准。此外,新政规定,维修资金将由权属登记机构代收,存入市、县维修资金专户,并按户开具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不再由开发商代收。 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我省中小企业可租地 昨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意见,该厅已经下发通知,要求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 我省将鼓励类引进项目和重点开放型企业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重点支持。符合省级预留用地计划指标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优先保障。实行多种方式供应土地。鼓励类和重点开放型企业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供应。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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