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 无房户租房可按实际支出提取 |
发布日期:2017-08-14 |
9月起,北京公积金业务流程上实现一次性办结。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公积金提取、开户等业务流程材料大幅“瘦身”。
11种单据和证明无须再提交 新规中被取消的证明包括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被取消的单据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预留印鉴卡》、《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和《提取记录单》。 另外,相关的申请材料也大幅瘦身。以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房为例,简化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提取记录单》,简化后只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表》。
无房户租房可按实际支出提取 《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目前租房人士的月租金已经远超1500元每月,可按实际支出提取无疑能够帮助这部分人群解决生活之忧,也是实现“购租同权”的一个有力举措。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的统计数据看,上半年一共有52万人次进行了租房的(公积金)提取,金额36亿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7倍和1.6倍。
异地公积金贷款不再需“两地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异地贷款原来是需要在两个城市间办手续,现在只需要在网上就可以全部办结了:通过外联核查市建委住保办、城研中心、市规划国土委、人行征信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公积金中心、河北公积金中心等部门的数据,全面实现外部转移一站办理、法定退休一站办理、单位开户一站办理。
提供虚假材料三年内不再受理贷款申请 对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追缴违规提取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发现单位协助个人办理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按照相关规定记入单位、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还同时提出,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来保障资金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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