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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将上“黑名单”
发布日期:2015-11-03

    今年4月起,市公积金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和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开展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存缴情况执法检查,检查了位于南汇工业园区的两家违规企业。这是本市连续第三年开展住房公积金存缴情况执法检查,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将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新增缴存职工20余万人

    据了解,在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联合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以来,今年是连续第三年开展检查。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小组将针对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等违法现象进行严查。

    2015年执法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执法抽查两个阶段,检查中政府部门实现了登记信息共享,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且加大了事前政策宣传和责任后果的告知,递进式函告单位参加执法检查的通知,提高了单位对执法检查的配合程度。

    执法检查目前已初显成效。

    据统计,至2015年9月底,已有5.2万家未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提交了自查表,新增缴存职工17万人,在已设立公积金账户单位中选择的2.2万家缴存人数与职工人数有差异的被检查单位,有2.1万家提交了自查表,新增存缴职工4.25万人,共计新增缴存职工20余万人。

    被抽查企业承诺及时整改

    昨天,联合执法检查组率先来到了一家螺纹生产企业。通过前一阶段的自查,发现该家企业尚未设立企业公积金账户。对此,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经营遇到困难,且职工存缴公积金的积极性不高。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成员第一时间纠正了企业负责人的错误观念,向他解释了公积金也是法定缴交的项目之一,并且要求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向职工说明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在检查的最后,该企业负责人承诺将尽快设立公积金账户。

    和第一家企业不同,被抽查的第二家企业某酒店经营管理公司不仅没有为职工缴存过公积金,更没有进行过自查自纠。企业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及企业经营状况欠佳,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企业的含糊其辞,联合执法检查组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现场出示住房公积金法规,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解释。此后,企业负责人承诺将尽快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拒不整改企业将面临重罚

    据了解,在执法抽查阶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公积金中心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未完成自查自纠的重点单位进行执法约谈和上门检查,现场查阅职工名册、工资报表等材料,责令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对于经检查后仍不整改的单位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按照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上公开该单位名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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