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新政支持缴存职工住房需求 |
发布日期:2015-10-22 |
最近,河南省汝州市出台一系列新政,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支持城市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起到了拉动作用。 汝州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延长到不超过3年,二手房延长到不超过2年。取消月还款额不超过缴存基数的限制。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取消所需要件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汝州市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汝州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汝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放宽对缴存职工诚信记录的要求。允许连续逾期不超过3期且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的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助学贷款逾期结清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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