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用好“三种工具” 提高“三个效率” |
发布日期:2015-09-28 |
前不久,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了专家研讨会,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江汉大学、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等院校的有关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就当前住房公积金发展面临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研讨会分析了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的时代特征,提出要着力运用好“三种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三个效率”:一是要运用好市场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资源配置效率;二是要运用好金融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效率;三是要运用好互联网工具,提高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的效率。 住房公积金制度须通过扩大覆盖面彰显优越性 当前,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比较低,还不足20%。许多非公企业职工由于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不了这项普惠性住房金融政策的支持,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与会专家认为,除了以强制缴存扩大制度覆盖面,政府部门应协同配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把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抓手,在组织招投标、上市审核、达标评先、信用评级等过程中,应将是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可尝试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信用资本化。公积金中心可与商业银行合作,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商业银行值得信赖的优质客户管理,由商业银行根据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向其提供较高的授信额度,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信用资本化,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单位和个人缴存积极性。 贷款资产证券化是缓解当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有效途径 截至今年6月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达到102.13%,流动性不足是当前住房公积金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 与会专家为解决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支招。他们认为,首先是“开源”,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蓄水池”的“蓄积量”;其次是“节流”,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后是盘活住房公积金存量资产,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融资,将现有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包,在资本市场上公开转让,出售给合格投资者,募集社会资金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基本住房。 资产证券化在推行方式上,个人住房贷款资产应由“表内”逐步走向“表外”,以彻底盘活存量贷款资产,筹集资金用于再贷款,以解决更多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陆金所合作,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私募方式融资3.55亿元,今年6月30日,又通过发行专项计划,在上交所公募方式融资5亿元。从建立稳定、规范、低成本、可持续的角度来看,应尽快争取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融资。 以“互联网+”改变住房公积金传统的管理运作模式 推动“互联网+”与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通过“互联网 住房公积金”,构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全新模式。 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与住房公积金的开放共享。实施“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需要建立与房产、工商、民政、金融、人社、质监、公安等多部门和行业的信息共享,并进行大数据分析运用。通过部门间的实时联网查询,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减少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全自办”。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会员制缴存模式,有着其它互联网金融不具备的独特优势,目前大多数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在不设物理柜台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可利用互联网平台,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重新再造,逐步打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等金融业务必须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的传统运作模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行自主自助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搭建起为民服务的“高速公路”,让缴存单位和职工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渠道,实时办理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与会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兼顾了公平与效率,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长期坚持并发展壮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需要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住房民生中有所作为。住房公积金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才能在“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扩内需、控风险”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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