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双增长 |
发布日期:2015-05-29 |
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迅速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本省实际,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抓手,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积极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呈现出提取贷款双增长的良好态势。
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实现双增长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周报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实现了同比和环比较明显的双增长。 当期提取额、贷款额及贷款户数同比均有较大增长。3月第一周的当周提取额、贷款额及贷款户数同比均出现负增长,第二周因春节之后需求集中释放,增幅分别达到20.51%、14.30%和6.94%,第三周贷款户数再次陷入负增长,第四周起(即3月20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增幅明显扩大,当周提取额、贷款额及贷款户数同比最高增幅分别达到121.11%、109.59%和92.45%。 当期提取额、贷款额及贷款户数环比呈增长态势。扣除4月初清明节假期因素,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周的提取额、贷款额和贷款户数总体呈环比增长态势,其中4月第二周由于各地公积金新政集中出台和节后需求释放的叠加效应,带来提取和贷款的爆发式增长,3项指标环比增幅分别达66.18%、25.90%和24.36%。 各市公积金新政迅速落地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工作,副省长张雷在省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提出了“四个强化”,即强化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关键举措、强化工作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就落实“四个强化”作出了工作部署。 江苏省及时出台具体政策,促进住房消费。截至4月30日,大部分省辖市已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各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均以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为导向,通过“减负担、降门槛”,致力于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江苏省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由过去的30%降至20%,二套房由新政前的不得低于50%调整为30%,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盐城、扬州、泰州等市已开始实施。同时,无锡、常州、南通等多个城市提升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无锡市对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仍然执行基准利率。 同时,降低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门槛。南京、连云港、扬州、泰州出台了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政策,扬州出台了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政策,宿迁市规定缴存满3个月、名下没有住房的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小补贴、大带动”公积金保障功能再放大 江苏省加紧创新,应对矛盾,缓解资金紧张状况。部分城市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在资金流动性紧张和促进消费的矛盾下,采取了“公转商”贷款新政策。常州市去年已开展“公转商”业务,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加大该政策推广力度,预计今年常州市对公转商贷款的贴息总额将达到3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对商业银行贷款起到了“小补贴、大带动”的作用。 同时,江苏省继续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倾斜力度,开展了贷款贴息业务。2015年,苏州市在已连续3年向6785户(次)中低收入购房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贴息1211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公积金贷款贴息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 截至今年3月底,江苏省个人贷款比率达92.3%,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江苏全省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户数为5.66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6.22%,占普通商品住宅成交14.79万套的38.27%,比去年年底增长2.46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利民新政的效果已逐步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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