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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新政 家庭最高贷款额提至120万元
发布日期:2015-04-16

    上海《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业内认为,此次新政无论对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带来明显利好,加之此前降低首付的政策,在购房者每月支出成本减少的情况下,必然会促进买房意愿。德佑链家研究部总监陆骑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调整后,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达120万元,相较于原先的最高80万元,可以多贷款40万元,而原本这40万元是需要使用商业贷款的。假如还款年限为20年,40万元从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后,每月还款额可减少418.78元。

    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也有调整。原本二手房房龄超过5年,贷款年限最高只能15年,现在6年到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按照旧的规定,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限最多为15年,如今则延长到16年至29年,可减轻购房者还款的压力。

    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从5月1日起,上海将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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