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购首套房 首付20%无面积限制 |
发布日期:2015-04-16 |
只要购买的是首套普通自住房,没有面积限制,都可享受2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昨天,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对公积金贷款新政进行了解读。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政策。随后,沈阳市开始出台相关公积金贷款新政。 新政指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本次政策调整之前,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90平方米以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新政策取消了90平方米这一限制条件,职工家庭只要购买的是首套普通自住房,即可享受2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新政策执行后,职工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房时,可以优先考虑购买中大户型住房,一步到位达到改善住房条件目的。因为即使是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首付款比例也是20%,比原政策首付款比例降低10%,起码可以减轻5万-10万元的首付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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