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政买三套房已提取过两次 禁止再提公积金 |
发布日期:2014-12-31 |
继11月4日南京公积金出台贷款新政,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从60%降至30%之后,昨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颁布“提取”新政,今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房产的个人及其配偶,已提取过两次公积金的将禁止再提取,同时还放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据悉,新政将于明天正式实施。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祚波 收紧 购买三套房或与公积金无缘 昨日由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最新文件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主要是“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职工,或将与公积金无缘了。 扬子晚报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今后市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1月4日公布的贷款新政中规定,购买第三套房的将无法使用公积金,此次提取新政中,也收紧了三套房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会被限制,一是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二是因购房已经提取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如果有的市民购买的是用于改善的二套房,或者之前只提取过一次公积金,都不再受限的范围内。由于该新政是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所购买的房产将不受此新政的限制,只有1月1日以后新购的新房或二手房才会受限。 放松 提公积金付房租额度提高了 根据南京现有的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以提取,每年12月份可以提取一次。举个例子,假设一个家庭承租一间月租金为1000元的房子,则一年房租为12000元。如果这户家庭的年收入为80000元,那么他们可以提取的额度为:12000元-80000元×10%=4000元。 在昨日出台的提取新政中,10%的上限被打破了,根据新规,提取额度变更为“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而且办理的时间调整为每年两次,分别在6月份和12月份,也就是说,全额房租都将可以通过公积金来支付,这对于租房居住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来说是个好消息。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公积金提取新政有紧有松,主要为了保障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市民,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的人员,会将其个人信息记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相关征信系统。至于异地贷款业务,记者了解到南京目前仍不支持,关键原因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相信随着不动产登记的推动,以及个人信息的互联互通,异地贷款终将向市民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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