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贷款最高调至50万元 |
发布日期:2014-09-25 |
前不久,为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购房人在西宁市购买商品住房时,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查,并提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一步改善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按照我市这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调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提出根据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批复,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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