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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积金贷款新政10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日期:2014-09-16

日前,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办理二套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该新政从101日起正式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人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依然为30万元不变,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60万元。

 按照原先最高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为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即使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有6万元,也依然只可贷款50万元,但如今则可贷款60万元。与此同时,所购房屋为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以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借款人及配偶最高可贷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同样上调至60万元。

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也进一步放宽。此前,职工家庭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将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按照新规,如该住房已经转移给他人职工家庭,则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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