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应届毕业生发出住房公积金“大礼包” |
发布日期:2023-07-10 |
7月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成功争取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优化推出“五心”租房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又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实施“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活动并于6月30日印发了实施办法。 据介绍,毕业生可享受一下公积金支持政策: 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毕业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留济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一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贷款额度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 该办法适用于选择济南就业创业的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与济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开设公积金账户的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办法执行3年,即2023年至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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