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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发布日期:2023-07-04

日前,黄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幅提高了可贷款额计算倍数。

根据最新政策,缴存职工父母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需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孩家庭(其中一孩未满18周岁)最高月提取限额1800元,年度最高提取限额21600元;其他家庭(含单身家庭)仍执行最高月提取限额1500元,年度最高提取限额18000元;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经查询,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即为购买首套住房,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为购买第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计算倍数由原来的5倍提高至8倍;针对迎客松英才计划D类以下人才,计算倍数由原来的6倍提高至10倍,但不高于黄山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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